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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药品监管局启用疫情防控期间在零售药店购买发热咳

发布时间:2020-02-15 09:28:06   点击数:

来源:广东省药品监管局

        为进一步落实好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省药品监管局迅速组织开发了在零售药店购买发热、咳嗽药品人员信息登记管理系统,会同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启用在零售药店购买发热、咳嗽药品人员信息登记管理系统的通知》,要求全省零售药店在2月12日12时前通过广东省智慧食药监系统企业专属网页完成注册并登记使用。该系统不仅能实时精准收集“疫情线索”人员信息,还大大减轻了基层信息统计分析上报的工作压力,确保了信息登记报告工作更加高效便捷、完整准确,且达到了无缝衔接、反馈闭环的效果,确保了“疫情线索”人员的及时处置。

        省药品监管局要求各地市场监督管理局要加强对零售药店购买发热、咳嗽药品人员信息登记工作的监督检查,安排专人负责,每日通过广东省智慧食药监系统监管端进入登记管理系统查看本辖区信息登记总体情况,会同级卫生健康局(委)、医疗保障局对涉及“疫情线索”人员处置情况进行抽查,并在登记管理系统内对所抽查的处置情况进行登记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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